1.一般要求:
1.1最小离地间隙:220mm
1.2挂车形式:双轴八轮式,转向方式采用转盘转向
1.3轮胎:八只
2.结构要求:
2.1牵引方式:牵引环扣挂式
2.2行车制动/驻车制动:气压制动/手闸制动,手制动装置一般应保证在26%(15°)斜坡的上下方向能可靠制动;
2.3吊装方式:满足整车吊装
2.4牵引装置:设有倒车销,若倒车时将倒车销插入牵引装置中即可实现直线倒车;
2.5设计有驻车支撑装置(含机械式支撑腿4只),驻车时不使车轮受力,其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
2.6底盘的减震系统及车轮应满足车重要求
2.7拖车底盘在机组固定的下方有横梁加强。
2.8拖车承载面为1300×4500mm,承载重量为6吨
2.9箱体与拖车采用螺栓固定方式(保证箱体和拖车的正常连接)。
2.10拖车两侧安装有活动脚蹬,用于防雨箱体内机组检修时使用。
3.其他要求:
3.1挂车应配备转向灯,刹车灯,雾灯,尾灯,前后反光信号牌,应符合GB1589的规定
3.2底盘的制作应符合整车装置图,挂车底盘的外轮廓尺寸符合GB1589的规定
3.3底盘的焊接应连续、平整、无焊穿、无裂纹等;焊接符合JB/EQ4000.3
3.4拖车底盘应设置有独立的行车、驻车及应急制动装置。
3.5应有防车轮溅污及飞石防护装置,并符合GB7063的规定
3.6速度要求在不平整的土路及坎坷不平的碎石路面上为30~35公里/小时;在柏油(或水泥)路面上为40~50公里/小时;过弯时为不高于10公里/小时;其他路面甲方视情况选择合理的行车速度,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的运行。